律師 

作者:瑞克‧雷克斯(Rick Lax)
出版社:樂果文化

 

   讀書很幸福。讀書很痛苦。讀書很幸福。讀書很痛苦...,像扯玫瑰花瓣一樣,左右在痛苦與幸福之間,這大概是每一個學生對求學生涯又愛又恨的,或者說,恨多過愛的情緒吧!

  讀《律師男孩》,不禁讓藍顏回想起既甜又苦的學生生活。能唸書很幸福,要唸書卻很痛苦。永遠都搞不清楚的微分和做不完的報告,但同時又是很美好的社團活動。在甜蜜與痛楚交雜的時光中,大學日子就這過去了。

 

  跟書中的主角瑞克.雷克斯,有異曲同工之妙;與所有理智與感性並存的每一個人一樣。

 

  瑞克.雷克斯一生志願是當個魔術師,他的偶像是大衛考柏菲。為了當個成功的魔術師,他自然擁有魔術師的基本能力和一雙靈巧的手,但這雙靈巧的手卻不會打領帶和書寫標準美麗的文字。由此可看出此人矛盾的特質與靈魂。這種與生俱來的特殊處,讓他在大學畢業後,既不想這麼快投入職場,又不想成為家裏的米蟲,所以決定讀法學院。這個決定,並不是為了成為律師而努力,只是純粹不想讓父母擔心而已。

 

  很單純、很負責任的想法和做法,是吧?

 

  能成為律師的,個個都是優等生。進法學院竟是如此不容易,難怪藍顏就讀的專科學校,對面的那所名校法學院學生看起來都很自命不凡。雖說本書主角是在美國唸的法學院,不過,在台灣,能進法學院的成績也是不低的。況且他們要唸的那一大堆大部頭法條、法規和憲法,真是令人見之卻步、望而生畏。

 

  《律師男孩》讓非法學院的人一窺所謂的菁英律師也是普通人。從普通人經由合理的要求是訓練、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苦熬出頭。為了成績,必須犧牲睡眠、夢想、自由及愛情,才能成就領獎學金的目標。

 

  而作者高明處,是將冷酷無情的法學院生涯,用詼諧逗趣的筆法來包裝求學過程中與同儕間的明爭暗鬥與教授計較成績間的必經過程。將枯燥無趣的刑事案例輔佐主角內心獨白與經歷,讓讀者不是只純粹享受閱讀的樂趣,更能從其中獲得法律常識。更重要的,是明白所謂官司的操作方式:有時候某一案例是這麼判,但另一相似案例卻是完全相反的判決。

 

  藍顏要特別提醒習慣不看注釋的愛書人:閱讀本書,千萬別錯過了每條注釋。只能說,沒看到,是你的損失。

 

  除了提醒,藍顏看完也有一個疑問很想問:最後,瑞克有沒有唸完法學院?這是作者的半自傳,若看作者介紹,推測應該是沒有完成,那真是令人覺得可惜啊!他很有律師天分哦!也許,律師和魔術師的之間的差距並非想像中的那麼大,同樣都是在人前表演,只不過是地方不同:一個是在法院裡,一個是在街頭。就像書封的那句話:『說不定當律師和魔術師沒什麼兩樣,兩者手上最強勁的武器皆為聲東擊西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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